关于落实框架协议、网上商城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单位:招标办 编辑: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省级试运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平台的通知》、《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工作实际,现将校内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 框架协议采购

对纳入《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按规定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平台进行采购。具体实施如下:

(一)预算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承办不属于两个归口部门的项目)通过电子平台专用账号(CA),采用直接选定或议价方式进行采购;

(二) 预算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协同项目申购单位,按照以下模式实施校内集中采购。

1.预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直接选定或议价方式采购;

2.预算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优先通过公开方式采购,并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确需从框架协议电子平台采购的,须由申购单位商请招标办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重大事项需报主要领导审批。

二、货物类网上商城采购

单项或同批预算10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优先执行框架协议采购后,均可通过货物类网上商城实施采购。具体实施如下:

(一)预算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通过学校专用账号(CA),采用网上商城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方式采购;

(二)预算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协同项目申购单位,按照以下模式实施校内集中采购。

1.预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应采用网上商城竞价、询价、反拍等方式采购,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预算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优先通过公开方式采购,并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确需从网上商城采购的,须由申购单位商请招标办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重大事项需报主要领导审批。

三、20万元以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项目申购单位可以提供查询记录等对比证明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及招标办审核同意后,可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20万元以上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由招标办实施公开方式集中采购。

四、学校电子平台采购专用账号(CA)由招标办统一管理。目前仅有1个账号,招标办(地点:财务处211办公室)已设专用电脑供校内分散采购查询和下单。

五、本通知中,“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六、本通知针对非个人科研经费采购事项,包含学校配套的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七、项目申购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将年度内重复性、应当或可以并购、需要学校集中采购的项目拆分,化整为零。

八、上级单位电子平台在试用调整阶段,若存在无法实现电子平台采购情形,框架协议可通过线下询价、货物商城可使用旧账号或网上竞价进行采购。20万元以上项目,由招标办统一实施。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校内各单位遵照执行。招标办将尽快修订校内采购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3〕94号).pdf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zcgml/ac/acb8aaf68f154c34ad19780c227ca4cb.html 

  2.《关于在省级试运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平台的通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tzgg/ef/efdfcdd2197746f08c04f0ef5d05818b.html

  3.《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160号)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tzgg/03/038ed90218a74fdcb0f032ce0fe3d8eb.html?_t=1710484815475

  4.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交易方式说明.pdf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招标办)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