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处 编辑:刘竹青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微生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1下属申请代码);

2.农业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01);

3.农学基础与作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下属申请代码);

4.植物保护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4下属申请代码);

5.畜牧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7下属申请代码);

6.清洁能源(申请代码1请选择E04或E06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60-8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埃方合作者由ASRT提供相应资助。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方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章节。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注意事项及合作协议等模板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109.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教师于2025年7月29日12:00前登陆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在线提交,并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5-58731154,025-58731157,13905168030;邮箱:xmb@nuis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