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已经临近年中,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本年度招标采购工作,结合近期校内各单位存在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现就招标采购工作做以下提醒:
一、继续统筹规划,尽快推进学校集中采购项目
对于达到校内集中采购的项目,请各单位继续早规划早实施,预留充分时间,避免采购高峰委托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其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且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因采购周期较长、付款结算直接影响学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财务处原则上自9月1日起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采购计划申报。有此类采购项目的单位,请尽快统筹开展采购。
二、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开展校内分散采购项目
对于未达到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南信大校发〔2020〕286号)组织实施,并对采购事项负主体责任。特别强调以下要求:
1.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校内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先立项审批,后采购”的程序进行,牢固树立规章流程意识,严禁“先实施、后采购”,自觉规范分散采购行为;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各归口部门在立项阶段须严格论证可行性和项目关联性;
3.校内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岗位调整后人员督促和培训,切实履行归口部门相应职责。
4.分散采购具体实施若有疑问,务必提前咨询相关业务部门,业务咨询联系如下:
网上商城(资产管理处周老师:58699900;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吴老师:58695705)
网上竞价(财务处马老师:58731441)
自行邀标(财务处刘老师:5873144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采购工作,加强文件制度学习,强化规范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单位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有效开展。
附件:
1.校发【2020】286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pdf
2.校发〔2021〕8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项目立项管理办法.pdf
3.校发〔2021〕197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pdf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流程操作手册说明(2022版).docx
财务处、纪委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