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创建者:李翔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量:1148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按照上级要求,为加强工作中微信使用管理,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到行政楼522室领取相关材料,手写填报附表,3月31日(周三)下班前反馈至522办公室。
联系人:李 翔
联系电话:58731476
党委校长办公室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