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校园人员进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创建者:李宗锴发布时间:2020-02-16浏览量:3333


各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学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开学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人员进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死守、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防控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在正式开学前,所有学生不返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到校开展工作。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回校的教职工,必须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前提出申请。

二、科学研判、精心组织,为保障新学期教育教学和科研做好充足准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6号)有关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秩序的影响,保证“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经学校研究决定,全体教职员工如假期值班、教学、科研等其他工作必须进入校园,需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疫情疾控期间临时入校申请”发起在线申报审批。各学院教师申请手续经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保卫处登记汇总;各职能部门干部、职工申请手续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保卫处登记汇总。在线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优化方式,合理调整行政工作安排。新学期开学前,除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题会议外,其余工作会议暂不召开,均待正式开学后再行组织。如确因工作急需,必须召开的会议,本着精简原则,请会议主办部门通过OA系统的“会议申报流程”报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行;领导小组同意后,参会人员名单请会议主办部门提前至少一天报保卫处登记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216


附件:“教职工疫情疾控期间临时入校申请”填写说明.docx


联系人:

保卫处:唐从国,18551691738;陈相勤

教职工工作组:吕红,13951693545;周显信

综合协调组:翁明慧,13851816228; 耿小雷、郑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