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9年面向校内招聘教职工公告(一)

发布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创建者:徐志勇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量:582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以下简称“滨江学院”)已于20189月正式迁址无锡办学。学院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锡山大道333号,占地面积1101亩,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30.65万平方米,毗邻京沪高铁无锡东站、映月湖公园、地铁2号线,环境优美,五条公交线路途经学校,交通便利。

滨江学院现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保卫处/武装部、图文信息中心等10个职能部门,以及物联网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理学院、商学院、人文法政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1个专业学院,招生专业35个,首届2500名新生已于20189月入住无锡新校区。

滨江学院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现代化的智慧校园、生态校园、人文校园、低碳校园和开放校园。滨江学院、无锡研究生院和无锡研究院“三位一体”的办学格局已然成型,现已形成涵盖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培养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正着力建设成为以新工科为主要特色的一流特色应用型大学。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非教学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专任教师:本次招聘专任教师若干。学科包括滨江学院所有相关专业,主要涵盖物联网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数学、物理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等。

2.非教学岗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滨江学院无锡校区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若干(欢迎专任教师报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对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编和已完成首个聘期的人事代理制在职教职员工(不含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代理)。

2.招聘条件:(1)专任教师应具有一线教学经历,能够独立承担上述相关学科专业的课程讲授工作;(2)自愿到无锡工作生活,身心健康;(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校园网面向校内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223日前按要求如实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bj-hr@nuist.edu.cn,报名表主题:应聘部门名称+姓名。

3.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滨江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报名表中所记载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

4.面试: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5.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

6.组织签约: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与滨江学院签订新的聘用合同。首轮服务期为5年(购买优惠商品房者)或1年以上(不购买优惠商品房者),协议到期后可续签。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滨江学院 余老师,0510-80560031

校人事处 王老师,025-58731143

四、待遇及优惠政策

1.薪酬待遇:自签约报到并实际到院工作次月起,聘用的教职员工薪资待遇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现行标准(不低于校本部)执行,另增发1600/月交通补贴

2.身份待遇:聘用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在无锡校区工作期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保留其原身份性质(退休根据当时的职务职级,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退休标准办理);人事代理制人员经个人申请,也可转为滨江学院人事代理。服务期满后可选择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工作(未购买指定优惠商品房者须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滨江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解除协议申请)

3.职称评审待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可申请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职称评审,亦可申请参加滨江学院职称评审;滨江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按照滨江学院职称评审条例执行。对获得滨江学院职称的人员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作时,其职称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进行审核认定。

4.科研和导师待遇:聘用的教职工在无锡工作期间,仍可依托校本部平台申报科研项目;具备导师资格的可继续指导校本部研究生。

5.住房和购房待遇:聘用的教职工可优惠购买无锡市政府提供的商品房(价格6500/平米左右,有产权,在前期已到无锡校区工作的教职工之后排序选购)。无锡校区内有配置基本生活设施的过渡教师公寓供需要的教职工临时使用,其中购买优惠商品房的教师免费1年,不购房的免费3

6.就医和子女入学待遇:享受无锡市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绿色通道政策。

7.食堂就餐补贴待遇:聘用的教职工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均可享受食堂就餐补贴,标准为:早餐5/天、午餐15/天、晚餐10/天。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