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冬季用电安全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创建者:王稀君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量:2256

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冬季已至,天气渐冷,校园用电量大幅增加,是用电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实验室等场所,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没收该违规设备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二、学生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禁止私自乱拉乱搭电源电线,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等用电设备。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三、严禁在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实验室、地下空间等地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杜绝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所有公共建筑楼道内堵塞疏散通道、私自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

四、学校内所有场所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电脑、空调、充电器等),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不得将充电器插在插座上。 

五、加强个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随时检查用电情况,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等情况,应及时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维修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8731130)。

六、全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冬季用电安全,应完善安全用电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并对单位内的用电情况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本单位教职工及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校园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公示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保卫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