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台湾本科生,不包括延期毕业者;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学习勤奋刻苦,2024-2025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6.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国情教育活动。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各1名。
奖励标准: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评审流程
1.申请人填写附件《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课程成绩单,2024-2025学年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和国情教育活动证明复印件及学术科研成果证明。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雷丁楼S32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30。
2.各学院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表所填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表上学院审核意见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应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蔡老师,电话:025-5823517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