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园师生服务用房招租服务(招标编号:ZWC2019027)。
二、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总务处。
三、本项目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硕园5栋6号标段原排序第一拟中标单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拟中标资格。
四、项目主管部门(校总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
房屋编号为硕园5栋6号标段拟由原综合排序第二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初见初心理发店)为替补拟中标单位。
五、公示期:2019年8月20日—8月23日。
六、招标业务异议,咨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联系电话:025-58731441;招标纪律异议,咨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联系电话:025-58731002。
如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拟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