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园师生服务用房招租服务(招标编号:ZWC2019027)。
二、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总务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杨丰政(主任委员)、伍宏发(采购人评委)、王国祥(校外评委)、朱庆峰、焦 冶、章 胜、傅中保。
四、本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2019.7.30—2019.8.2)部分标段中标结果遭到质疑,财务处于2019年8月2日下午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议,经评标委员会复议,形成决议:
1.取消房屋编号为硕园5栋2号标段原排序第一单位的拟中标资格;
2.取消房屋编号为硕园5栋17号标段原排序第一单位的拟中标资格。
五、项目主管部门(校总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
1.房屋编号为硕园5栋2号标段作废标处理;
2.房屋编号为硕园5栋17号标段拟由原综合排序第二单位(江北新区幕信通讯器材经营部)为替补拟中标单位。
六、公示期:2019年8月2日—8月5日。
七、招标业务异议,咨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联系电话:025-58731441;招标纪律异议,咨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联系电话:025-58731002。
如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拟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