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单位: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编辑:发布时间:2019-08-13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2019〕15号)和《省学位办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 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3. 人选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 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选。
    6. 人选应为人事关系隶属学校(或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的本学科在岗学术骨干。
    二、推荐学科和名额
    推荐学科: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学院、应用气象学院、大气物理学院)、数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科学技术史(法政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工程学院)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推荐名额: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校内推荐名额为2~3人。其中:应用气象学院、大气物理学院可单独推荐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人选。
    三、推荐程序
    (1)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委按照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应具备的条件,提出本学院所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初步推荐人选,并填写《人选名单汇总表》及《简况表》。
    (2)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党委审核讨论后,形成我校建议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学位办。
    四、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简况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科建设处(行政楼317房间),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科处邮箱xkb@nuist.edu.cn
    注:《简况表》(附件4)应通过指定的填报软件填写,请仔细阅读客户端操作手册并按照说明进行操作,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联系人:郭岩,联系电话:58699874。


学科建设处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2019〕15号).pdf   
    附件2:省学位办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7号).pdf
    附件3: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4: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此表应通过填报软件填写).pdf
    附件5:简况表填报软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