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提醒

发布单位:财务处创建者:赵灵龙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量:1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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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内完成(为高效办理汇算清缴工作,税务部门与我校约定的集中办理时间为 2021年4月1日-5月15日)。

一、办理方式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办理。

二、通过手机APP办理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

(一)将“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为最新版本。

(二)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完整。如有补填或修改,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按下列步骤正确填写。

第一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2020”,再选择需要填写或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

 

(三)退税、补税请绑定本人银行一类卡(或工资卡)。

银行卡绑定: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银行卡”→“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完成短信认证后,即可成功绑定银行卡。

三、汇算清缴退税操作步骤

(一)打开并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常用业务”下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二)请选择申报年度,选2020年度。

 

(三)选择填报方式,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开始申报”,可快速进行申报。

注意:如点击“我需要填报空白申报表”则需要手动填写: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

 

(四)阅读申报须知,倒计时结束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五)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六)查看“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点击最后的箭头可查看每种收入的明细。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七)完成税款计算后,可查看退税金额,点击“申请退税”,并选择退税银行卡。

 

(八)提交成功后,待税务审核和国库处理后,退款即可到账。

 

四、汇算清缴补税步骤

(一)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享受免申报。

1.税款计算后,查看应补税款,点击“享受免申报”。

2.“享受免申报”完成后,则无需缴款。

 

(二)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请点击“立即缴税”,办理补税。

提醒:如果补税超过400元,办理年度汇算则是纳税人的义务,请务必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否则将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五、其他问题总结

1.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哪些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3.除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还有其他途径吗?

除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办理,还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税务局大厅办理。

4.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补税? 

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咨询电话:

相关政策请咨询税务热线:12366。

江北新区税务局:96888714

学校财务处咨询电话:58699855

 

财务处

二O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