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审查调查处)创建者:杨怡敏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量:4299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和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部署、早要求,早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领域的廉政教育。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严格请销假制度、健康申报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切实防止各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二、增强规矩意识,严守纪法规定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一严禁”:严禁公款买赠节日礼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出行申报规定。

三、严守监督责任,精准执纪问责

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加强日常和专项督查,利用信息化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电话:025-58731002,邮箱:jiwei@nuist.edu.cn。

 

附: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

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泰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原处长乔爱宝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期间,乔爱宝先后7次在春节前违规收受辖区内学校以拜年为名所送礼品,包括超市购物卡9000元、飞天茅台酒3箱、五粮液酒1箱。2020年9月,乔爱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任刘靖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刘靖在担任扬州市体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为规避上级主管部门规范发放津补贴的相关规定,与时任体彩中心副主任宋捷商议决定,套取现金22.7万元,给中心4名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刘靖、宋捷分别领取7.5万元、4.7万元。2020年7月,刘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同年11月,宋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范铭宏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范铭宏在担任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等职务期间,先后6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礼金,其中5次每次收受人民币1万元、1次收受美金0.2万元。范铭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范铭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刚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3年起,刘刚在先后担任县计生局局长、卫计委主任、卫健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借用下属卫计中心主任高某私家车长达7年未支付费用,且车辆的保险、保养、年检等费用仍由高某承担,直至组织调查其相关问题时才退还车辆。2020年2月,宿迁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款物问题专项整治”,刘刚对上述情况隐瞒不报。2020年11月,刘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卿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6月,刘卿打电话让街道下属企业负责人钱某(另案处理)在酒店安排龙虾宴用于私人宴请,费用3432元由钱某结账,并拆分为4张发票在其任职企业公款报销以逃避监管。2020年1月,上级巡察组向刘卿了解此问题时,刘卿未如实说明上述情况。2020年8月,刘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