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级印章使用OA审批流程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创建者:姜路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量:3714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审批,提高效率,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修订)》(校发﹝2019﹞233号,以下简称《印章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校本级印章(包含党委公章、行政公章、学校钢印、法人签名章、校领导签名章)审批工作均可通过OA系统办理申请审批(不宜上网信息除外)。20201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他渠道使用审批。

教职工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行申请。具体路径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协同办公(OA系统)—新建流程—综合事务类:印章审批(手机端同步上线试运行)。

2.申请人对照《印章规定》填写印章审批表单。特别提醒:须根据用章使用属性选择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审批,勾选印章类型并写准份数,上传附件应清晰、完整。

3.试运行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office2@nuist.edu.cn,电话58731051),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电子邮箱e-office@nuist.edu.cn ,电话58731542)。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91219